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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说这句话,分明是真的爱我——包括我的每一个缺憾。
我十八岁来北京上大学时,脑子里根本没有阿厚这个人的概念。虽然他是我的高中同学,家在同一个小镇只隔两条街,我们又一同考入北京的大学。
大学上了半年,他忽然来我们学校找我。那时我读北大,他读北工大,来回一趟得6个小时,第一次他来接我参加他们学校的舞会,我没去,借口不会跳其实是嫌路远。之后他又想尽办法接近我,但我总是躲着他,终究还是机缘未到。
大学毕业后我留了校,他分到了国家部委,后来经人介绍我们分别结了婚。我还记得他结婚前给我打电话开玩笑:你也不理我,我只好娶别人了——听得我心里莫名其妙地有点酸。
结婚半年后我去了英国。一年后回国,第一件事是和丈夫离婚——我出国时他又有了别的女人;第二件事是跳槽离开学校。我换到第二家公司时,阿厚又来找我了。他也离了婚。
那时我被男友纠缠得情绪极坏,他就每天来等我下班,陪我吃饭,送我回家,我们讲一些上学时的事。他告诉我那时一放假他就赖在舅舅家,因为舅舅家离我住的地方近,在阳台上可以偶尔看到进出的我,可每次他都不敢打招呼。
说实话我听了挺感动的,但并没有感动到就想嫁给他。不是因为钱,而是怕他和老婆藕断丝连——那女人常来找他,何况他们还有个孩子。
直到有一天我洗脚,让他看到了丑陋的脚。我的容貌虽不是国色天香但也频漂亮,何况这么年在大学在英国在外企耳濡目染,很有些大方挥洒的气质。但我的脚很丑陋,每根小脚趾都是坏死的黑色,我以前的丈夫第一次看到就大大地挖苦我。但阿厚没有。
看我洗完脚穿上拖鞋,阿厚忽然说:“我爱你丑陋的脚。” 我当时就有点受不了。他要是那能言善辩惯会讨女人喜欢的人也就罢了,可我知道他不是。
大概是商场上养成的习惯吧,决定了就立刻行动,一个月后我们就结婚了。今年年底打算要一个小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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