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法律专家说
—不能简单判定是与非
——黄淑美
陈利娜的故事,虽然不是太复杂,但却很难用简单的原谅或不原谅来加以判断。它涉及的,是法律、道德和人性等方面的情感纠纷的是与非。
作为女人,我同情陈利娜。她的丈夫虽然是谦谦君子,而且也很爱她,但他又是自私而虚伪的人。因为,如果爱一个人,就必须让她得到幸福,而他为了自己的身分和不被别人说三道四,竟然隐瞒了关系到对方一辈子幸福的性无能的问题;为了能拴住她的心,撑住自己的门面,他又故作宽容,让她去践踏法律和道德。她受到另一个男人的玩弄,尝尽了情感上的煎熬后,悔恨地回到他的身边。这又给他牢牢地把她拴在自己的身边提供了把柄。从这点来说,陈利娜的确受到了欺骗和摆布。我为她感到不平。
当然,我不是说,性无能者不能结婚,而是应婚前向对方坦承相告。只要两人愿意,这是无可非议的。但是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上说,陈利娜的行为,无疑既违犯了法律,也违背了道德。性爱,既包括了爱,也包括了性。她追求性爱,这是她享有的权利。可是,她使用的却不是正当的方法。当她在新婚之夜发现了丈夫欺骗自己后,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提出离婚。法律是会保护她的。可她在丈夫的所谓宽容和保护下
,竟同意了丈夫为她设计的所谓两全其美的方法,既能保全丈夫的面子,又能使自己享受到性爱。可这一做法,实际结果并不如意。她一方面背叛了丈夫的感情
,另一方面受到花心男人的玩弄,留下的是悔恨,更谈不到享受性爱。在这场情感纠纷中,她是完完全全的输家。
可从人性的角度上说,陈利娜似乎又是可以得到理解和原谅的。人的感情是复杂、微妙的。她是一个善良的女人。当她发现丈夫欺骗了她时,虽然气愤,却又不忍心跟他离婚。可她毕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女人,需要性爱,所以她一直在情感的漩涡里挣扎,直至伤痕累累,最后又以无比悔恨的心情回到丈夫身边,并决心不再背叛他。
通过这一刻骨铭心的情感纠葛,陈利娜应该变得更成熟和理智了吧?爱是必须相互付出的,爱也容不得彼此之间的任何伤害。希望陈利娜走好今后的婚姻路
。(作者为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、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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